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

2025-07-31 15:25:26

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三好学生

热爱集体,关心他人,主动帮助同学,遵纪守法,文明礼貌。

2.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3.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勤学善思,勇于创新,学习成绩优异。

4.各方面都能全面发展,能做好同学的榜样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。
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
1.热爱集体,关心他人,主动帮助同学,遵纪守法,文明礼貌。

2.主动参与班级管理,在团委学生会或班级工作中是老师的好帮手。

3.学习认真,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学习成绩良好。

(三)优秀团员

1.注重道德修养,思想品德高尚。

2.遵守共青团纪律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,关心集体。

3.刻苦学习,成绩优良。

(四)先进班集体

1.班级组织健全,凝聚力强。班干部以身作则,团结互助,坚持原则,勇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。

2.有良好的班风,班级同学团结互助,爱护公物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自觉遵守《学生守则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成绩显著,全年内无纪律处分者。

3.学习气氛浓厚,有良好的学风。

4.班级工作成效显著。

5.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,表现突出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1.三好学生:高一13人,高二13人,高三13人。

2.优秀学生干部:高一10人,高二10人,高三10人。

3.优秀团员:高一13人,高二13人,高三13人。

4.先进班集体:原则上本学期三次以上文明班级为先进班集体。

(二)班级奖项

为塑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,各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班级奖项,如班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干部、学科之星、进步之星、礼仪之星、环保之星等,经德育处审批颁布奖项。

(三)团委学生会奖项

团委学生会可根据学生表现及实际情况设计奖项,如优秀学生会干部、团委学生干部等,经德育处审批,颁布奖项。

三、评选办法:

(一)优秀班级的评选:根据本学期文明班级评比结果,名列前茅者。

(二)先进个人的评选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等,先由学生酝酿,民主提名及民主选举,班主任研究并征求科任老师意见后,确定名单,提交年级主任,报德育处审批。

(三)推荐为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等,经德育处审批后在各分部的“校务公开栏”予以公示。同时,根据《光明新区高级中学奖学金管理规定》,对有关优秀学生给予奖金奖励。

(四)各年级及班级的奖项及奖励名额,由各年级自行决定,确定名单后,提交德育处审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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