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强,原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、党委副书记,后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,是中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正厅局级公安局长。他因涉嫌受贿、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强奸等多项罪名,在2010年7月7日被执行死刑。本文将从文强的简历、案发经过、审判过程和社会影响四个方面,对他的案件进行梳理和分析。
文强出生于1956年1月29日,四川巴县(今重庆市巴南区)人。1972年1月参加工作,最初是一位片区民警。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他曾先后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,巴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副局长,巴县县委常委、副书记。1992年9月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,1997年8月起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,任上侦破张君案。2000年11月,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,2003年起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、党委副书记。担任副局长期间,历经4任正局长郭元立、陈邦国、朱明国、刘光磊。2008年7月调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。
2009年8月6日,文强在北京参加全国司法厅局级会议时被限制行动,并于8月7日上午通过国航CA1419航班押解回重庆。2009年9月26日,文强和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因涉嫌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警方执行逮捕。文强的弟媳妇、文强弟弟文兵之妻谢才萍亦于2009年7月21日,因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谢才萍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妨害作证罪被逮捕。谢才萍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19个黑恶团伙首犯中唯一一位女性。
2010年2月2日,文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2010年4月14日,一审法院以四项罪名判处文强死刑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文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,但被二审法院驳回,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2010年7月7日,文强在重庆歌乐山某刑场被执行死刑。
文强案是一起典型的公安系统腐败案件,也是一起典型的黑恶势力案件。它揭示了公安系统存在的监督不力、制约缺失、权力寻租等问题,也揭示了黑恶势力与公权力的勾结、渗透、影响等现象。它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恶劣的影响,也给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带来了沉重的教训和警示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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